TNU CC

:::

检送劳动部修正「部分时间工作劳工劳动契约参考范本」, 并附「僱用部分时间工作劳工应行注意事项」各一份,请 转知辖内事业单位或所属会员

  • 2025-11-24
  • 阮氏如月
{{Alt_title}}

一、依据行政院秘书长113年12月18日院台打诈字第1135025997 号函办理。 
二、为免学生求职(打工)遭诈骗,导致个人帐户被列为警示 帐户等情事发生,本部于旨揭契约范本增订「雇主不得要 求缴交证件、金融卡及存折」等事项,以强化求职(打 工)学生识诈意识,降低个人财务损失。另增列保障部分 工时劳工权益相关规定,并配合劳动基准法、性别平等工 作法等劳动法令之修正及更名,酌修文字。同时配合「天 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」新增 之通勤协助内容,明定劳雇双方应依该要点约定通勤协助 事项。